CySEC:怎样把一笔成交的疑问说清楚
图表价格、点击时看到的报价、订单被接收的时间和最终成交价,不是同一条记录。讨论订单执行时,先对齐产品、买卖方向、时间和费用,再判断需要平台解释哪一处差异。
从执行政策找实际处理方式,不只找“最佳执行”四个字
ESMA 列示的 MiFID II 第 27 条要求考虑价格、成本、速度、成交及结算可能性等因素;零售客户的最佳结果以价格及相关执行成本组成的总对价确定。条文也要求向客户解释执行政策,并能够在客户请求时说明订单如何依政策执行。
阅读文件时,可以先标出三个位置:你的订单由谁执行、不同因素怎样影响处理、哪些情况下可能发生拒单或重新报价。如果只看到原则性口号,请提供方指出对应的具体安排及适用于本产品的条款。
合同相对方与执行场所也要分开记录。你与哪个公司订立合同,并不单凭一张品牌图标就说明订单经过了哪个市场或场所。账户被命名为“ECN”“STP”时,同样需要读实际执行安排;名称本身不能代替证据。
“最佳执行”不应被读成每笔交易都保证某个屏幕报价。要比较结果,必须先确认相同的产品、时间、数量及可执行条件;事后挑出其他页面的一个更好数字,不足以完成这项比较。
较低的买入价,不一定对应较低的总支出
下面只演示价格与费用的算术关系。假设两个可比较的买入方案都购买 100 个单位、使用同一种计价货币,而且数量和其余条件相同:方案甲每单位 10.00,相关执行费用合计 5;方案乙每单位 10.02,相关执行费用合计 1。
- 方案甲:100 × 10.00 + 5 = 1,005。
- 方案乙:100 × 10.02 + 1 = 1,003。
乙的单位价格更高,但假设中的总支出少 2。这个例子没有使用真实报价,没有计入汇兑、税费、融资或其他可能费用,也没有判断哪个场所当时可用。它只说明为什么不能省略比较范围内的成本。
整理实际交易时,区分已包含在价格里的成本与另外收取的费用,避免重复加总。不同币种先保留原币金额、适用汇率及换算时点;缺少这些资料时,不要自行选一个今天的汇率,把结果标成已核实。
再单独记录订单数量与完成程度。完整成交、部分成交和未成交不是同一个结果,不能只比较已成交部分的平均价格,却忽略尚未完成的数量。这个记录方法不表示任何特定订单必须立即全部成交。
用订单编号串起报价、指令与成交
| 证据层 | 保存什么 | 避免混淆什么 |
|---|---|---|
| 产品与账户 | 合约全名、账户类别、合同主体、计价币种。 | 同一标的的不同合约或不同公司的账户。 |
| 客户指令 | 方向、数量、订单类型、价格条件、修改和撤销记录。 | 修改前后的指令,或者触发价与实际成交价。 |
| 时间与报价 | 屏幕及日志时间、时区、报价类型、截取位置。 | 本地时间与服务器时间,图表与可执行报价。 |
| 执行结果 | 接收、拒绝、分笔成交、价格、数量、费用及订单编号。 | 已提交与已接收,部分成交与全部成交。 |
截图里若只有一根 K 线,却没有报价类型、时间精度或对应订单,就把这些字段列为缺口。不要补造时间戳,也不要把记忆中的点击时间写成平台日志时间。保留原文件,另做一份解释笔记,更容易让对方复核。
如果订单曾被修改,按顺序列出每个版本。一次撤单请求何时发出、何时收到确认,与期间是否已有成交,需要分别核对。询问平台时给出具体订单编号和事件,而不是只说“价格不对”。
滑点的方向,要结合买卖方向和比较基准
以假设参考价 100.00 为例:买入成交在 100.20,价格比参考值更不利;卖出成交在 99.80,同样比参考值更不利。两笔的算术差都是 0.20 个报价单位,但不能因此称为相同数量的点、相同金额的损失或同一种执行问题。合约乘数、数量及比较基准仍需核对。
CySEC 的 C343 通函(2019 年 10 月 25 日)记录了对 11 家 CIF 的历史抽样审查。其第 3—4 页讨论了不对称滑点、过度延迟以及执行政策说明含糊等问题,也解释报价到成交之间的时间差可能伴随价格变化。这是当时的检查结果,不是对今天所有公司或某笔交易的判定。
把不利变化传给客户、却截留有利变化,是该通函讨论的不对称问题之一。它与“某一笔订单发生了不利滑点”不是同一个结论。需要看可比较订单、处理机制和相关记录,不能由单次亏损推断系统性做法。
- 先问基准。平台用什么时点和报价与成交价比较,能否提供对应记录?
- 再问原因。是市场变化、数量、订单条件还是其他处理因素?要求解释与该订单怎样对应。
- 对照当时政策。保留适用版本和回复,区分一般条款说明与对具体事件的解释。
- 保留未解决项。哪些事实双方一致,哪些仍有差异?后续投诉应附完整记录,不把尚未确认的原因写成既定事实。
成交差异还需要哪些判断
价格比图表差,是否就证明违反最佳执行义务?
不能只凭这一个差异判断。先确认同一产品、方向、时间、报价类型、数量与费用,再请求说明如何按执行政策处理。本文不对具体订单作合规裁定。
客户给了特定指令,执行政策还需要看吗?
需要。第 27 条提到有特定客户指令时按该指令执行。应保存指令的具体范围,以及其他执行条件;不能用“客户有指令”四个字代替对整笔订单的解释。
看到了历史通函中的问题,能直接要求赔偿吗?
历史审查发现不等于个人案件已经成立。需要实际交易、适用条款、损失与责任等资料,并按相应投诉或争议渠道处理;公开通函本身不是向个人付款的决定。